学校前身
  • 云南省工程技术学校
1978年2月16日,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开办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的批复同意在曲靖地区筹建一所中专性质的煤炭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云南省煤炭工业局管理。学校选址在曲靖城郊大坡寺,学校占地131.55亩,建筑总面积4万平方米。
1980年9月,学校首批招收80级地下采煤、矿山机电两个专业,四个班共155名学生。
2000年11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更改校名及扩大办学规模的批复同意“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更名为“云南省工程技术学校”,隶属于云南省煤炭工业局管理。 
合并组建
2002年10月,云南省工程技术学校、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煤炭分校、云南省煤炭基本建设公司技工学校合并办学,组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校。
2007年1月,学校通过了教育部进行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08年5月,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职业院校迁址新建。
2010年1月,被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建设培育单位”。3月3日,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校入驻位于曲靖市职教中心的新校园。
2011年1月,通过云南省财政厅、教育厅验收,正式成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建设单位”。
2013年,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定为“特色通过”。
2014年,学校被教育部等六部委主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12月,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校划转云南省煤炭管理局管理。
2015年10月,学校通过云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建设验收,初步建成云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7年8月,学校入选为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9月,学校被省教育厅遴选为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8年10月,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校划转云南省教育厅管理。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2021年7月,云南绿色能源职业教育集团在曲靖成立,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校当选为理事长单位。 
2022年3月,获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

办学规模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有教职员工473人,其中专任教师366人、生师比16.87:1,专任教师中-职称93人,中级职称105人,硕士研究生以上155人,“双师”素质教师220人,占比60.11%。校外副业教师262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工作室2个,教学-7名,有省-突出贡献2人、省-津贴3人,“全国煤炭教育先进个人”10人,“云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1人,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先进个人2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成员1人,5名教师入选教育部行指委和教指委委员,25名教师入选云南省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云南省煤炭安全生产-6人,云南省煤矿生产技术-4人,“云南煤炭系统劳模”1人,拥有省级煤矿安全事故处理-组组长2名;省教育厅评估中心-库成员6人;曲靖市煤炭行业-15名、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库成员5人、-骨干教师15人。

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毛加宁、王正荣、庄严、郑毅

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

名称

负责人

立项时间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教学团队

王正荣

2013年

煤矿开采技术专业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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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机电专业教学团队

庄严

2012年

院系设置

截至2021年12月,学校设有资源与环境工程学校、机械与电气工程学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经济与工商管理系、人文与社会科学系(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成人教育学校7个院(系部),开设52个高职专业,主要涉及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等12个大类,48个专业与能源、制造等地方支柱产业相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项目代码:Z),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收支分类科目“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工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筹集更多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发展。要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注重提高投入效益,突出支持重点,资金分配向边远、民族、脱贫地区以及主要经济带等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向国家或地方急需特需专业倾斜,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二、根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等有关要求,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各地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学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等师资培养培训,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等。 

  三、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央财政继续分类分档予以奖补支持。具体标准是:高水平学校(A档)每所5000万元、高水平学校(B档)每所2500万元、高水平学校(C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A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B档)每所7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C档)每所400万元。各地要切实加大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督促学校按照任务书要求,-推进和完成建设任务。 

  四、各地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提升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应当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交叉重复。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