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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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浏览1296次
202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每所学校都必备的,因为这上面会公布出学校的基本信息,这样大家可以看看上面的信息来判断这所学校的好与坏,现在招生简章在网上也能看到,对于比较偏远地区的学生来说可以不用出门直接在网上了解,较近有很多学生都在问学校的招生简章,那么接下来一起看下吧。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Chuxiong medical and pharmaceutical College)位于云南省楚雄市,是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主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是全国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云南省特色骨干专科学校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0年的上海市卫生学校,1970年迁至楚雄后改名为云南省楚雄卫生学校,2006年学校升格并更名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截至2022年2月,学校占地463.57亩,校舍建筑面积18.3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电子图书40万册),教学实验设备总值14461万元(含正在采购的德促项目设备1400万欧元);设有8个系部,开设32个专业;有全日制学生10755人,成人教育在籍学员5100人,在职教职工385人
历史沿革
上海市卫生学校
1950年,成立上海市卫生人员训练所。
1952年,上海市卫生人员训练所更名为上海市卫生学校。
1958年,上海市卫生学校升格为上海医学专科学校并附设中专部。
1960年,上海医学专科学校中专部与上海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合并,成立上海市卫生学校。
  • 云南省楚雄卫生学校
1970年,上海市卫生学校全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建校办学,学校更名为云南省楚雄卫生学校。
1980年,学校成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1993年,学校被省-审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2001年,学校被重新确定为全国重点中专学校。
  •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06年,学校升格为高等专科层次,并更名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学校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3年12月,学校被确定为云南省平安校园。
2014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云南省特色骨干示范院校。 
2016年,学校通过了云南省第14批文明单位评估,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了州级、省级评估。  7月,通过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特色评估。
2019年,学校被遴选为全国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及国家中医药协会“生殖健康咨询师”定点单位。
2021年3月31日,学校被评为2019-2020年度预防医学会“先进集体”。
2022年7月,楚雄州健康医药研究院正式批准设立。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截至2022年2月,学校设有8个系部,开设32个专业。 
教学单位
专业
检验系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预防医学、卫生检疫与检疫技术、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医学营养
药学系
药学、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
公共部
体育保健与康复、公共卫生管理、文秘
医学系
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学
护理系
护理、助产、健康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生殖健康与服务管理
基础医学系
-
思政部
-
继续教育系
-
 
师资力量
截至2022年2月,学校有在职教职工385人,外聘副业教师400余人(含医教协同教师)。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有职教职工431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76人,博士2人、硕士98人,双师型教师109人,省级教学-1人,省级-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 
省级-工作室:熊金成-工作室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医学检验技能大师工作室 
省级教学团队:药理学教学团队、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团队
教学建设
  • 质量工程
截至2022年2月,学校有2个专业获省级特色专业,3个专业获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7个专业获省级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有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9个,其中11所附属医院、4所教学医院。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有省级高水平建设专业3个。
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康复治疗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医学检验技术、药学 
省级高水平建设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药学
附属医院:云南昆钢医院、蒙自市人民医院等
教学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等
  • 教学成果
截至2021年6月,近三年,学校教师和学生代表队参加全国及云南省高职高专技能大赛,获-技能竞赛奖27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4项,-奖7项;获省级技能竞赛奖58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0项,三等奖36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项目代码:Z),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收支分类科目“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工作,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筹集更多资金用于职业教育发展。要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注重提高投入效益,突出支持重点,资金分配向边远、民族、脱贫地区以及主要经济带等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向国家或地方急需特需专业倾斜,支持办好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 

  二、根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70号)等有关要求,提升计划资金重点支持各地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学校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等师资培养培训,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等。 

  三、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央财政继续分类分档予以奖补支持。具体标准是:高水平学校(A档)每所5000万元、高水平学校(B档)每所2500万元、高水平学校(C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A档)每所10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B档)每所700万元、高水平专业群(C档)每所400万元。各地要切实加大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督促学校按照任务书要求,-推进和完成建设任务。 

  四、各地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提升计划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强化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应当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交叉重复。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申报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同学们,人生之路漫长,但关键处只有几步。期盼你们在这一人生选择的关键时刻,认清形势,正视现实,珍惜机遇,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根据爱好和兴趣,选择较适合自己的教育,实现出彩人生!祝愿同学们学业进步,早日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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